
兌換規則:
1.憑券平假日皆可使用【麻葉餐飲集團】CHAR CHAR Steak&Bar雙人TAPAS 歐享券
(1)沙拉:越南春捲沙拉/泡菜加多加多沙拉(上述品項2任選1)
(2)炸物:酥炸魚皮/魷魚香薯條(上述品項2任選1)
(3)PASTA:手工特製千層麵/辣味是拉差香腸管麵(上述品項2任選1)
(4)美國起司肉醬大亨堡1份+碳烤脆皮豬刈包1份+炭香提拉米蘇1份
2.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依店點營業時間至門市兌換,逾期可至原購買通路辦理退貨。
3.欲使用請提前預約並告知使用兌換券,每人每次不限使用張數,兌換券請於結帳前出示(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)。
4.兌換說明:
(1)本券可適用地點於:CHAR CHAR Steak&Bar,僅限內用使用。
(2)店內優惠活動等皆恕不適用(併用)本優惠折抵。
(3)商品內容依季節時令調整,皆依現場提供、收費為主。
(4)本券為一次性兌換完畢.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,並於購買時已開立發票,現場不再另行開立。
5.注意事項:
(1)本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偽造、變造,以免觸犯刑責,品牌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。
(2)本券為不記名、有效與否,任何人皆可使用本券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不再補發或退貨。
(3)本電子票券係由合作夥伴票券發行商提供及販售,如有問題請直接洽詢發行商。
6.兌換據點:
【CHAR CHAR Steak&Bar】
地址: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十路一段415號
電話:04 2422 8177
inline訂位:https://inline.app/booking/-OQc7o2dJvF390vD9te7:inline-live-3/-OQc7oBOFTck8yTneyA0?language=zh-tw
其他
注意事項
※本商品使用期限以購買後所收到的電子票券之使用期限為主,如未於期間內使用完畢,將計算已使用票券數量,並以商品之原價金額與電子票券之販售價進行計算,如有差額將進行退款;詳細規則,請參考退貨退款之詳細說明。
本電子票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將存入發行商於「陽信商業銀行」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。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
信託期間自電子票券銷售日(以訂單上記載之銷售日期為準)起算一年。
銀行信託查詢平台:https://ocard.co/voucher-validator
電子票券商品退貨、退款說明
電子票券商品於購買成功後,可自行申請退貨。需同意下列條款,方可進行申請退貨。
若電子票券超過兌換期限,系統將自動進行退貨處理,並依原付款方式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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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條款: